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6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转债”(债券代码:127064)转股期为2022年11月25日至2028年5月18日,目前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7.68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法律法规,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0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杭氧股份于2022年5月19日公开发行了1,13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11.37亿元,期限6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2]616号”文同意,公司11.37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7月5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杭氧转债”,债券代码“127064”。
根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这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2年11月25日至2028年5月18日。
1、2022年11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9),因公司做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批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公司总股本增加需调整转股价格,调整后的“杭氧转债”转股价格为28.6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2月2日起生效。
2、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3年5月实施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配实施后,“杭氧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27.8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8日起生效。
3、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3年9月实施了2023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配实施后,“杭氧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27.6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9月26日起生效。
2023年第三季度,“杭氧转债”因转股减少金额为44,300元,减少数量443张,转股数量为1,586股。截至2023年9月28日,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为1,136,737,300.00元,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11,367,373.00张。
注1:公司原董事长离任已满半年,其锁定的25%限售条件流通股转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致使高管锁定股份减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
注2:公司于2023年8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38,100.00股,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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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杭氧股份”股本结构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杭氧转债”股本结构表。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吉林经开杭氧新建一套45000Nm^[3]/h等级纯氮设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吉林经开杭氧新建一套45000Nm^[3]/h等级纯氮设备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80)。因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吉林市经开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经开杭氧”)供气客户一一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化纤集团”)及其子公司新增用气需要,由吉林经开杭氧新建一套45000Nm^[3]/h的纯氮装置为吉林化纤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供气服务,项目合同期限为15年。为确保顺利推进项目建设,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对吉林经开杭氧增资3,700万元,增资完成后吉林经开杭氧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8,700万元,吉林经开杭氧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6) 营业范围:国有资产经营;企业管理;电力生产、热力、工业用水服务(以上项目由下属分支机构经营);煤炭经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特定种类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施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本次项目预计总投资12,300万元,为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吉林经开杭氧增资3,700万元,其余资金由吉林经开杭氧通过融资方式解决。本次增资完成后,吉林经开杭氧股权结构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吉林经开杭氧增资,是为满足吉林经开杭氧项目建设及经营发展需要。本次项目实施有利于逐渐增强公司与客户的良好合作伙伴关系,提升公司在东北区域的竞争能力及气体产业内部协调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策略和长远利益。上述投资项目可能会受有关政策法规、宏观经济、市场供求关系、客户主体项目情况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实施上述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投资青岛杭氧电子大宗气二期扩建项目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80)。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青岛杭氧电子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杭氧”)供气客户一一芯恩(青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芯恩”)新增用气需求,公司与青岛芯恩签订《大宗气体服务合同》,由青岛杭氧负责新建电子大宗气二期扩建项目以实现用户新增电子大宗气需求。为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对青岛杭氧增资3,500万元,增资完成后青岛杭氧注册资本由8,400万元增加至11,900万元,青岛杭氧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6) 营业范围: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设计;知识产权服务;半导体分立器制造;批发、零售:电子元件、电子科技类产品;通信设施(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干线放大器、工业自动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电子科技类产品检测、设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不可以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建设工程、土木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太白山路172号青岛中德生态园双创中心809室
6) 营业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定种类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施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本次项目预计总投资11,400万元,为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对青岛杭氧增资3,500万元,其余资金由青岛杭氧通过融资方式解决。本次增资完成后,青岛杭氧股权结构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青岛杭氧增资,是为满足其项目建设及经营发展需要。本项目作为公司首个电子大宗气体项目的后续拓展,其顺利实施对公司进一步拓宽气体业务、提高在电子气领域的竞争力有着积极意义。上述投资项目可能会受有关政策法规、宏观经济、市场供求关系、客户主体项目情况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实施上述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投资10500Nm^[3]/h空分供气项目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80)。公司及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洋冶炼”)分别以自有资金出资2,170万元及930万元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一一济源杭氧万洋锌业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气体公司”),由气体公司负责新建1套10500Nm^[3]/h空分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为河南万洋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洋锌业”)提供其生产所需的气体产品,供气期限为23年。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贵金属冶炼;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 住所:河南省济源市玉川集聚区玉川大道北玉川三号线) 法定代表人:成国军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贵金属冶炼;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河南万洋锌业有限公司为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项目预计总投资10,000万元。气体公司注册资本为3,1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2,170万元,万洋冶炼出资930万元,均为自有资金。其余资金由气体公司通过融资方式解决。气体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万洋冶炼为公司长期气体用户,双方建立有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本次与其全资子公司万洋锌业的合作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加深双方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提升公司在项目所在区域的影响力,对公司继续扩大气体业务规模、提升整体盈利能力有着积极影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趋势和长远利益。上述投资项目可能会受有关政策法规、宏观经济、市场供求关系、客户主体项目情况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实施上述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80)。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CEO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杨启龙先生、吕挺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企业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杨启龙先生、吕挺锋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杨启龙,男,1972年7月出生,党员,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93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杭州制氧机厂销售处销售经理、杭氧股份销售三部副部长、销售三部部长、销售二部部长、销售中心副总经理、杭州杭氧化医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气体中心副总经理等职,2018年10月至今任杭氧股份气体投资中心(2023年5月起更名为投资中心)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杭氧股份总经理助理,2023年6月起兼任电子气体事业部总经理。
杨启龙先生与持股5%以上股东及另外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杨启龙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45,000股;杨启龙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核查,杨启龙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吕挺锋,男,1979年7月出生,党员,研究生,高级工程师。2003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杭氧股份空分设计院流程室技术员、主任助理、副主任、空分设计院院长助理、销售中心总经理助理、销售中心副总经理等职,2018年7月至今任杭氧股份销售中心总经理,2023年3月至今任杭氧股份总经理助理。
吕挺锋先生与持股5%以上股东及另外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吕挺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51,800股;吕挺锋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核查,吕挺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9月2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吉琴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做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吉林经开杭氧新建1套45000Nm^[3]/h等级纯氮设备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吉林市经开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经开杭氧”)增资,并由其负责新建1套45000Nm3/h的纯氮装置项目为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他的下属子公司提供供气服务。
该项目总投资12,300万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吉林经开杭氧增资3,700万元,其他资金由吉林经开杭氧以融资方式解决。增资前后吉林经开杭氧股权结构如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吉林经开杭氧新建一套45000Nm^[3]/h等级纯氮设备的公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投资青岛杭氧电子大宗气二期扩建项目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青岛杭氧电子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杭氧”)增资,并由其负责新建电子大宗气二期扩建项目以实现用户新增电子大宗气需求。
该项目总投资11,400万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对青岛杭氧增资3,500万元,其他资金由青岛杭氧以融资方式解决。增资前后青岛杭氧股权结构如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投资青岛杭氧电子大宗气二期扩建项目的公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投资10500Nm^[3]/h空分供气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一一济源杭氧万洋锌业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气体公司”),并由其负责新建1套10500Nm^[3]/h空分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为河南万洋锌业有限公司提供其生产所需的气体产品。
该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气体公司注册资本为3,100万元,由公司和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出资比例分别出资,其余资金由气体公司通过融资解决。气体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投资10500Nm3/h空分供气项目的公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同意聘任杨启龙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意聘任吕挺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南京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25,700万元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不超过3年,利率以实际协议为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9月2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郑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与会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做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吉林经开杭氧新建1套45000Nm^[3]/h等级纯氮设备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吉林市经开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经开杭氧”)增资,并由其负责新建1套45000Nm^[3]/h的纯氮装置项目为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他的下属子公司提供供气服务。
该项目总投资12,300万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吉林经开杭氧增资3,700万元,其他资金由吉林经开杭氧以融资方式解决。增资前后吉林经开杭氧股权结构如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吉林经开杭氧新建一套45000Nm^[3]/h等级纯氮设备的公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投资青岛杭氧电子大宗气二期扩建项目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青岛杭氧电子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杭氧”)增资,并由其负责新建电子大宗气二期扩建项目以实现用户新增电子大宗气需求。
该项目总投资11,400万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对青岛杭氧增资3,500万元,其他资金由青岛杭氧以融资方式解决。增资前后青岛杭氧股权结构如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投资青岛杭氧电子大宗气二期扩建项目的公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投资10500Nm^[3]/h空分供气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一一济源杭氧万洋锌业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气体公司”),并由其负责新建1套10500Nm^[3]/h空分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为河南万洋锌业有限公司提供其生产所需的气体产品。
该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气体公司注册资本为3,100万元,由公司和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出资比例分别出资,其余资金由气体公司通过融资解决。气体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投资10500Nm^[3]/h空分供气项目的公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同意聘任杨启龙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意聘任吕挺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南京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25,700万元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不超过3年,利率以实际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