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584,593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3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6号)同意,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9,144,867股,并于2023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316,579,466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45,184,98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1,394,479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7,226名,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参与网下向合乎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并中签的配售对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4,584,5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482%。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4,584,593股,将于2023年12月19日起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象承诺其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4,584,5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482%,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2)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明细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经核查,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持有人均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李红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红军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李红军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产生重大影响,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李红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辛春阳先生及郎慧绘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辛春阳先生、郎慧绘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向监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辛春阳先生、郎慧绘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补选出新的监事就任前,辛春阳先生、郎慧绘女士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务。公司及监事会对辛春阳先生、郎慧绘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1.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控制股权的人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的函》。经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检查,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提名孟晨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审查,孟晨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控制股权的人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的函》。经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惠云霞女士、赵琰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审查,惠云霞女士、赵琰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孟晨,男,197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任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运营工作部副部长、中国西电集团特高压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责人;2021年3月至2022年2月任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2月至今任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开关事业部副总经理,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孟晨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惠云霞,女,197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22年2月至2022年8月任西安技师学院总会计师;2022年8月至2023年10月任西安技师学院总会计师、西安西电高压套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3年10月至今任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合规管理部、审计部副部长,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合规管理部、审计部副部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惠云霞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赵琰,女,198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8年2月至2021年7月任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事业部财务负责人;2021年7月至2023年8月任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23年8月至今任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赵琰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议案1经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5经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由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自然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股东可以通过邮件和信函方式登记,以公司接收邮件或信函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件及信函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线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邮件标题或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做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做投票。股东通过你自己的意愿做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根据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根据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价格比照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企业的独立性,公司主要营业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5,880.00万元。相关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都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认为:公司预计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不会影响企业独立性,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允、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向公司或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一定的影响,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允、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一定的影响,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并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注1: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本年年初至2023年10月31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上述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数据;
注2:因预计关联人数量较多,为简化披露,以同一控制为口径合并列示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与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等上述信息。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建筑施工劳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测考察;建设工程设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光缆制造;光缆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五金产品制造;电工器材制造;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管理系统研发;新兴能源研发技术;工程和技术探讨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对外承包工程;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招投标代理服务;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实业投资;投资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416.85亿元,净资产为649.63亿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799.98亿元,纯利润是26.27亿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做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开办外汇业务;成员单位产品的融资租赁。(以上经营项目以银监会批准的文件为准,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99.84亿元,净资产为21.64亿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2.30亿元,纯利润是1.32亿元。
2.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间接控制股权的人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有效存续且正常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够正常实施并结算,拥有非常良好的履约能力,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4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向关联方出租资产,向关联方承租资产,在关联方的财务公司存款。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依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价格比照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企业的独立性,公司主要营业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经核查,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将以市场行情报价为依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202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企业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项议案尚需进一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长期资金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别判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47人。
天职国际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2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03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天职国际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初至目前,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9次,涉及人员22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刘丹,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程鲁,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春艳,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会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79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9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2022年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可能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企业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职国际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状况做审计。天职国际在2022年度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其具备的能力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需求。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职国际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状况做审计,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已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并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赞同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在开展2022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执业准则,能够按照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往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赞同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在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北段18号公司综合楼51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辛春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在开展2022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执业准则,能够按照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往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向公司或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一定的影响,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监事会认为:惠云霞女士、赵琰女士符合公司监事任职资格有关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提名惠云霞女士、赵琰女士为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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